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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章 15

  溺青

那笑容无辜又温柔。


那双眼睛明澈、干净,又深不见底。


他说:“你合格毕业了,恭喜你,卓青同学。”


直到多年后,卓青也分不清楚。


究竟是这个举手投足风雅从容的少年,又或是在那不久后的大雨中,天真又热切的为她送来戒指的少年——哪个才是真正的纪司予。


唯一可以肯定的是,从见她的第一眼,纪司予已经铺开一张足够他步步为营的网。


他让她与他相配。


他也用行动告诉她自己可以自降身价,走下云端。


只要这路的终点是拥有,而非失之交臂,他便有千万种方法哄骗她一起走到终点。


幸运的是,他成功了。


不幸的是,他成功了。


等到耳边的鸣声终于平静,卓青这才颤颤巍巍地扶着墙壁站起。


她简单地漱口,洁面,而后扭头到房间中,在床脚找出自己乱扔的手机,直接拨通丈夫的电话。


嘟声响了三下,被接起。


电话那头很安静。


纪司予转动着手中的钢笔,摆手示意会议室众人稍作休息,权作茶歇时间,便从容起身,踱到露天阳台。


他没说话。


卓青深呼吸,再开口时,声音好似被胃酸腐蚀过般低哑难闻:“为什么不戴结婚戒指?”


节目剪辑本该精益求精,把婚姻关系这样富有争议性的话题抛出来不说,还敢照常播出,说其中没有某些人的点头首肯,打死她也不信。


纪司予声色平静,悄无声息地调转话题:


“阿青,我现在很忙。”


确实很忙,他离开总部两年养精蓄锐,等着斩尽兄长锋芒,已经等了很久。


他要成为表率,自然每一场会议都不容有失。


但或许是有某种心思,他起先并没有直说自己在忙什么,而是用了一个女人听来极为敷衍概括的借口。


沉默半晌,却还是放缓语气,重复了一遍。


“我现在很忙,戒指的事,以后再说吧。”


“不,”卓青拒绝他的提议,颇有种今日事今日毕,不毕也得毕的固执,随即再问:“为什么不戴结婚戒指?你明知道那是什么场合。”


纪司予纠正她错误的逻辑:“阿青,不是我不戴——我的戒指是被你亲手扔掉的,两年前。”


卓青纤细的手指,缓缓攥紧床单一角,直至皱痕遍布。


那比她手指阔一圈的白金戒指,此刻仍套在她左手无名指上。


她咬紧牙关,随即狡辩:“那只是一个戒指,你可以重新再买一个一模一样的戴上,至少在节目……”


“可那不是我的戒指了。”


他可以再花一百万、一千万,去买许许多多,更加昂贵的,华丽的戒指。


可是那不是他的戒指了,也就失却了婚姻给予他的一切责任与意——


卓青说:“你骗鬼呢。”


她见过太多风浪,早已经不是什么被爱情誓言感动的小女孩。


“现实就是,你在敲打我,用这样的方式,”她说,“我不喜欢的方式。”


纪司予被她逗笑,蓦地抬眼,看向远方,黄浦江上游船经过,鸣笛声拖长成曲折蜿蜒的音调。


传到他这,已经像是有气无力的哀歌。


他好像终于认输了。


他撑着下巴,抵住栏杆,轻声问:“阿青,那你到底要我怎么做?”


但他其实早也猜到她会说什么。


却依旧撑着下巴,在那处阳台上站了许久,听了许久。


他忽而想起,自己好像从来没有告诉过阿青,他很喜欢《小王子》的故事,只因为那是他关于童年难得的一点美好回忆。


——但他却非常讨厌小王子。


讨厌先错过再领会,讨厌最后才感叹,“我那时太年轻,还不知道怎样爱她。”


【那如果是司予的话,会怎么做呢?】


病重的母亲,曾拉着他的手问他。


还好他早就想好答案啦。


六岁的他坐在病床边,笑嘻嘻的弯着眼睛。


“我不去探险,我也一点都不好奇外面的世界。


我会陪在她身边,每天给她浇水,剪掉她的“爪牙”,把她放在最好看的玻璃罩里,不让她受风吹雨打。


等她枯萎了,我就忘掉她,然后一个人变成老掉的丑八怪。”


母亲摇头:“如果是这样,为什么一开始不去看看更大的世界呢?你会虚度时光的,司予。”


他还是笑,摇头晃脑,坐不安稳。


“因为我不想后悔呀。而且,不会有比我亲手照顾的玫瑰花更爱我的人了,我照顾她,她爱我,我也爱她,我不需要别人了呀,妈妈。”


人是知道大道理以后才学会后悔的。


但他不需要大道理,只需要那朵玫瑰。


——“老板,”


他的助理推开阳台的玻璃门,凑头进来,“大家资料都整理好,会议可以重新开始了。”


纪司予摆手:“不急。”


“但是老板……?”


“去帮我查一查,三台的那个叫简桑的女主持人,”他的话音轻快自如,脸上的表情却森冷,乃至悖戾,“还有,今天剪辑播出的节目是谁点的头——剪得这么好,应该让我请他吃个饭。”


助理打了个抖。


垂下头,盯着脚尖,他看见自家老板步履从容地走过身边。


撂下一句:“今天的会挪到下午,我有事,要回老宅一趟。”


作者有话要说:


下一章就入v啦!


天若有情天亦老,买小格的v好不好~


还是老规矩,入v前三章当天都发红包滴~


而且,故事肯定是到后面才精彩啦,希望大家能继续看下去吧!


最后求个预收,戳作者专栏可见——>《我拥凛冬》。


1.


林柿初中毕业那年,东街上人人都在传:三中那个叫谢久霖的狼崽子,爹不养娘不爱,带着一群小子到处打架占地盘,以后八成丧尽天良,净做坏事。


偏偏她不晓得哪里来的勇气,倒还在同学录上写下一句真挚祝福,偷偷塞进他抽屉角落。


结果当然是在一众小弟们的笑声中被他当做笑话撕碎,随手丢进垃圾桶里。


很多年后,昔日摸爬滚打混迹于尖沙咀的少年果然摇身一变,成了名震江湖的风云人物,无恶不赦,呼风唤雨。


而她依旧寂寂无名。


甚至被一群不良少年堵在小巷口,只得蹭着这老熟人的威风,故作镇定地大喊:“你敢动我,知不知道我男朋友是谁?!”


“是谁?”


“是、是……”


她还没来得及答话。


那小混混忽而被人猛一脚踹跪,倒翻在地,锃亮皮鞋抵住面颊轻碾。


为她解围的男人懒洋洋睨她一眼。


却又声调轻慢,似笑非笑地低头问:“湘赣帮谢久霖,傻仔,听过没有?”


2.


林柿从前听人说,这世上的暗恋大多都有因无果,她对此深有同感,亦深表赞同。


直到有一天,她看见谢久霖钱包里一张破破烂烂,被胶纸粘好的信纸,上头隽秀小楷一笔一划,写着:【谢久霖,祝你学业高升,前程似锦,做个对国家,对社会有贡献的好人。】


十四岁的谢久霖在下头龙飞凤舞地回了一个字,好。


后来他果真没有辜负她的金玉良言。


3.


“这个世纪疯狂,没人性,腐败。你却一直清醒,温柔,一尘不染。”


——弗朗索瓦丝·萨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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