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起点小说
新起点小说 > 干了这碗恒河水(穿越印度) > 82.第 82 章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82.第 82 章

  干了这碗恒河水(穿越印度)

昨天生病了,老妈不听劝,还是跑来看我,很感动。 老家在农村,她很少见过外面世界。这不刚外出一会儿的功夫。 就打电话过来兴奋的说:“这里老鼠傻乎乎的,见人还不跑,我一拖鞋就拍死了。” 我回去一看,养了差不多一年的仓鼠四脚朝天了。


这周末公司组织报名去滑雪,我想约一同事妹纸去,怕她不去,就威胁她:要么周末去滑雪,要么和我滚床单,你选......结果她说,那就不去滑雪了.....次奥,你怎么不按套路出牌啊?


记者:大爷你捡垃圾幸福吗?老人:啥?记着提高声音:?老人:我耳聋你大点声。记着声嘶力竭:您-幸-福-吗?老人继续:再大点声!记着无奈离去。老人自语:早他妈听见了,累死你个憋孙!别的事你不问,拎个破玩艺满大街问啥幸福吗?我73了还在捡破烂能他妈幸福吗


男精神病患者:我有话要告诉你。 女精神病患者:什么事儿呀?男精神病患者:(小声耳语)你一定要保守秘密,我是菩萨的儿子。 女精神病患者:tmd!我什么时候生过你这个儿子!


没笑话了...现在每天看几个笑话才能甩掉烦恼。


1992年,韶关南雄男子黄先生与女子杨女士同居,同年未婚生育儿子小强,3岁时小强双目失明,两年后两人解除非法.同居关系,小强跟随父亲生活。黄先生近日通过亲子鉴定竟发现抚养了18年的儿子竟非亲生,一纸诉状将20多前的女友杨女士告上法庭,要求对方支付孩子多年抚养费,获得法院判决支持。


12月2日记者从韶关南雄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1992年,原告黄先生与被告杨女士同居,未婚先孕,同年生下了儿子小强,小强在3岁时因故双目失明。


1997年5月,双方因性格不合以及家庭琐事纷争等原因起诉至法院,因两人一直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,经法院判决解除了双方的非法同居关系,小强归父亲黄先生抚养,双方的共同财产全部归黄先生所得,杨女士的份额折抵儿子小强的抚养费。


自1997年开始,小强一直由父亲黄先生独自一人抚养,由于小强一直没有上户口,在相关部门的催促下,黄先生、杨女士带着小强前往韶关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做dna亲子鉴定,以办理入户手续。


2015年7月13日,鉴定中心告知,检查结果竟然显示小强与独自抚养自己18年的“父亲”黄先生不存在亲生关系。随后黄先生将杨女士告上法院,要求杨女士补偿从1997年5月至今独自抚养小强期间的抚养费共计76650元。


在当天的庭审中,原告黄先生与被告杨女士双方达成共识,小强继续由黄先生抚养,杨女士于2015年12月底前一次性支付3600元抚养费给黄先生,自2016年起每月负担小强的抚养费300元。此外,原告黄先生要求被告杨女士一次性支付2015年以前小强的抚养费2万元,被告杨女士当场对此表示拒绝。


南雄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,法医学dna检验鉴定结论显示小强与原告黄先生不存在亲生关系,原告要求被告补偿其抚养小强抚养费的请求,理由充分,法院予以支持。


法院审理同时认为,由于小强从3岁就双目失明,无劳动能力,也无经济收入,不能独立生活,在2010年成年后仍由原告抚养,因此原告要求补偿至今的抚养费是合理的;根据上一年度广东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,参照广东省2014年度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,仅小强成年后即从2010年6月至2014年12月的抚养费就达4万多元,原告仅要求被告从1997年5月起至2014年12月30日止补偿2万元,并未超出诉请的金额,法院予以支持。


请收藏本站:https://www.jksw-sz.com 新起点小说手机版https://m.jksw-sz.com

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