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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4.比试

  农家魔法生

而谢里是没有经过这个训练的,利昂觉得理所当然的细节他听不出来。


因为之前和自己交流并向自己请教的都是有基础的人,利昂从来就没有这样的意识,现在想通了,不禁俊脸微红。


利昂现在也有些佩服谢里。这孩子没有经过训练,竟然也能通过每天听他和贾斯汀交流自己把口语练起来,磕巴是磕巴了一些,但是完全没有口音,就像是通过耳朵和嘴的练习完全复制了他的发音一样。对比一下贾斯汀的伊利斯风格标准语,再对比一下镇长夫人和老杰夫的浓重伊利斯腔,谢里的口音显得难能可贵。这样的才能,是很适合做魔法师的。


他当下表示要在接下来的七天专门指导谢里学习,教完他再回去述职。


而知道利昂白天也在老吉姆家后,镇长的女儿爱丽丝也会来请教利昂。利昂只在谢里自习的时候解答爱丽丝问题。


每当爱丽丝来自己家,贾斯汀就会准备一些家里的麦芽糖,烧热了,给爱丽丝和利昂吃。


看着爱丽丝胖滚滚的脸上漾出笑容,贾斯汀总是轻轻笑起来。


艾米则想贾斯汀确实该娶老婆了,看上去他很想要个女儿。


在最后的两天,谢里终于可以自己读懂第二本书的简单文章了。


利昂带着谢里诵读了一遍剩下的两本书的文字部分,哪里不懂他都会及时解释,以便谢里以后自己复习巩固。


奎因话的文字是很简单的,只要会讲标准语,认会字型,就没有什么识字上的难点。


而这三本启蒙书几乎已经涵盖了所有常用的字型、文法和语式。掌握了这三本书之后,谢里就能阅读市面上很多的书籍了。


通读过后面两本书的内容之后,利昂教谢里识字的事情终于告一段落。


“这些天辛苦了,利昂老师。”谢里说。


“呼。还好只有一个月啊。”利昂夸张地做了一个甩汗的动作,谢里忍不住笑了起来。利昂虽然在教书的时候异常严格,但是事实上是一个挺幽默的人。


接下来,谢里微微吸一口气合上书本,有些忐忑地问:“利昂老师,我发烧的那天,听见您唱歌……”


“嗯?……啊,那是我在念咒语。”利昂很随意地回答道。


谢里深吸一口气:“我觉得……那个咒语真美,旋律也好听。我从来没有听过比那更扣人心弦的音律。”谢里把他记忆中最深刻的那一小句哼唱出来,然后有些羞涩地说,“……其他的都忘了。”


利昂笑了,说:“你还记得一点?哈哈,是我自编的,很美吧。”说着利昂又哼哼了一段,没有念咒语。


谢里觉得展现得差不多了,得进入正题:“真的很好听啊!利昂老师。魔法是什么样的东西呢?像我这样的人怎样才能学魔法呢?”


“怎么,你想学魔法吗?”


“是的,我想成为像您一样的魔法师。”谢里说道。


“……这可不容易啊。不论学习魔法,还是成为魔法师。”利昂看着谢里,想了一下,说:“但是,如果你真的想学的话,也许可以。我想你有这方面的天赋,你耳朵不错,脑子也活,记忆力,看起来也是不错的。况且,本来魔法嘛,什么人都可以学。”利昂斟酌道,有时候一个专家反而无法以简短的语言描述自己所专长的事业,“这是一门研究事物运行规律和本质及其应用的学问,魔法师则是一种职称,是魔法学者中的一些人通过考级层层考上来的。”


利昂拿出自己的羊皮纸,列了一个大致的书单,囊括了魔法考试的基本参考阅读书籍。“想要考魔法师等级的话,首先这里的所有书的原本部分必须倒背如流。”利昂强调这一点。


利昂的字很好看,清晰明了,又富有美感。谢里也想学习写字,但是利昂没有教他写字的时间。


“在城里和大镇上会有很多魔法私塾,一般大家都是先去上这样的私塾,准备初级考试,然后考上魔法学徒。”利昂一边画出简单的职业阶梯图一边说,“考上了魔法学徒之后就可以报考城立的魔法学院了,当然想要自己温习或者继续上魔法学者私塾的人也有很多。”


“在这之后就是要考取魔法士资格。考取了魔法士之后,就可以报考国立魔法学院,或者自行寻找导师级魔法师来当自己的指导老师。”


“考上了魔法师之后,选择的面就多了,你可以自己选择你想要专攻的方向,或者根据导师来选择自己的方向。不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学习都可以,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优势专攻方向。学成后你会成为一个拥有专称的魔法师。啊,说得太多了吗?”


谢里摇摇头,认真默背他的话。


利昂老师一连说了好多新词,谢里现在都能勉强理解。


对于他来说,魔法师是个读书考试升级的职业,实在是个惊喜。


不论是做农人还是做商人,他都是新手一个,没有什么拿得出来的优势。但是读书考试就不一样了,好歹有应试考试一路上去十余年经验。这种升级阶梯非常清晰的职业太适合他了。


更别说研究魔法还能助他探求这个世界本质,解决实际的问题。


利昂列出来的书单总共有七本书,看起来不算很多。不过全部要背下来的话,也不是一个小工程。


原本为古河语:


《法论》诺曼•赛因斯托尔斯王核定第一版


《历史》诺曼•赛因斯托尔斯王核定第三版


《音律》以诺•修曼 卢平王核定版


《法则》以诺•修曼 卢平王核定版


《冥想》泰姆•卢勒托尔斯王核定第三版


《对话》赛因斯门徒托尔斯王核定第三版


原本为奎因语:


《修行》伽门托尔斯王核定第一版


有些书名的意思是谢里自己猜的,拼法和他学到的不大一样。从书名来看,大都是理论类的书籍。


“古河语?”谢里疑惑道。


“哦。古河语是魔法学者通用的语言。想要成为魔法师的话,就必须熟练地掌握古河语原文。”利昂说。


谢里的内心是崩溃的:又要学一门语言吗???


看来表情已经出卖了谢里的心情,利昂笑了笑,说:“古河语也不难。我们奎因的标准语是现存的最接近古河语的语言了。古河语的字母和奎因语一样。现在你已经学会了字型和音型,那么朗读古河语也不是问题。如果有问题的话,就在如何理解了。……不过问题也不算太大,你们这里的土话有些词语的用法和古河语颇有相似之处呢。”


利昂抚了抚他的空间戒指,摸出来一本老旧的书,可以看得出这本书已经被翻阅过不知几千次了。


“这是我常用的古河语词典。”利昂说,“基本上所有魔法书籍里出现的古河语词语这里都有解释。你如果想要学习魔法的话,这本书就送给你吧。”


“可以吗?”谢里觉得自己的眼睛现在一定是在发光,“您也要用吧?”


“我可以再买。”利昂笑说,“但是你们这里就不容易买到了。”


“谢谢!谢谢!利昂老师,谢谢!”


谢里抱住这本词典。书很重,和启蒙书根本不在一个重量级。谢里觉得自己仿佛被赐予了一把能劈开混沌的宝剑。谢里看看词典,又看看书单。


“《音律》……看这书名,魔法师是需要懂得音乐吗?”谢里又问。


“音乐?的确是一个部分,但更多的是音律和韵律,这些东西对于魔法理论的实践和理解非常重要。可以说,你如果看不懂《音律》,魔法的实践就会失去大半的威力。”利昂说,“这些你去读书就知道了。不论如何,魔法,最终是一种理解和解释世界的方法。只有理解世界运行的方式,你才能正确地使用魔法。”


这正是谢里想要做的。


“利昂老师,”谢里抱着词典,担忧地问,“使用魔法需要感知元素之类的天赋要求吗?”他从出生以来,完全没有类似的感知。


利昂笑了,认真地摸摸谢里的小脑袋说:“先学习理论吧,小谢里。只要你学习了理论,就不会问这些问题。思考是一件好事,但是没有方向的思考就像是没有除草的麦田,无意义的思考将会吞噬有意义的思考的空间。”


但吉姆一点也不后悔买。他的大儿子贾斯汀今年就要回来和他们一起过年了,信使是这么说的。如果贾斯汀看到他们买了这么好的符咒,一定会很高兴,而且明年的运势一定会变得更好。


再说了,别人没有他的好儿子,自然只能羡慕他去了。


现在吉姆坐在屋子里面,一边摸着空酒杯,一边看着外面,期待什么时候会听到他大儿子的声音,然后再故作威严的父亲模样去迎接他。


夜色已经半至,院子里面升起了篝火,即便屋里没有点灯,也能把里面照得亮通通的。


谢里坐在房檐下,看着篝火,叹了口气。


自她到这个地方以来,已经过了快有五年了。


她本是现代天.朝女性,家境略有富余,二十多岁,海归,无病无灾,无恋爱史。自己当个学者清贫度日,连留学的钱都没有赚出来,买房还都是靠家长付首付还房贷。全家出游的时候飞机失事,醒来后就在这儿了。想来是已经投胎转生了。


今世托生成吉姆的小儿子,仍旧是黑发黑眼,身在不明国度的伊利斯镇伊利斯村。虽说长相是可爱的男孩子……但是,看着镜子里的人他根本就感觉不到是自己,反倒有些恐怖感。


这个地方的生活相当落后,卫生习惯粗糙(第一次进茅厕的时候谢里哇地一声哭了出来)、环境闭塞、风俗有点小野蛮、每天的日常就是干活,吃饭,玩,睡觉,单调而有序。


如果只是生活在这个村里,你会觉得这个世界就只有这个村、这个镇那么大,再大还能隐约知道大概有个什么霍恩镇,荔浦城,还有王城,但是王城对于村里的人来说就像天国那么遥远,远得已经不真实了。大家不知道国家的名字(只知道有外国),甚至不知道领主是叫什么名字,当然也不知道王是叫什么名字,这一切离他们每天忙碌而充实的生活太过遥远了。


谢里不知道这是个什么时代,以前学的欧美历史早被他扔到九霄云外去了。但应该还是在……地球吧?


一天的长短、时间间隔、计量单位、人的长相、吃的东西、穿衣习惯和前世差不多的感觉,人们的名字也都是前世歪果仁的名字的变体。


只是这里的人们的眼睛和头发的颜色五颜六色都有,比前世谢里看到的要多很多。


因为语言不通,通晓两国外语的谢里也不得不重新拿出学习语言的劲头,好歹以一个不是智障的儿童的年龄学会了怎么说话。


(其实学会的时间微妙地比其他儿童学会说话的时间要晚一些,艾米妈妈差点以为谢里脑筋不好,这一点艾米并没有告诉过谢里)。


谢里这一世的父亲老吉姆父母双亡,兄弟也都死光了,只剩下两个妹妹,都在吉斯村,和妻子艾米家相比,他这边的男人显得短命很多。艾米这边活着三个弟弟一个妹妹。她父亲已故,母亲艾瑞卡生活在吉斯村。


吉斯村是大村,有上百户人家,距离伊利斯村大概走路三四个小时、骑马一个小时左右。


而伊利斯村则不算是一个大村,只有几十户人家在此定居,也是老吉姆这辈才新辟的村,村里的人口都是从大村吉斯村和坎达村迁出来的伊利斯人,离伊里斯镇比那两个村都近。


每户人家都有大片土地,但是为了防止山上野兽的侵害,互相还能照应,人们是聚居在一起的,酪农和猎人相对而言住得远些。


村里有四口水井,白天的时候,农人们就会出到自己的田地里耕作,中午在自家田里的小屋休息。


一些不再务农的农户,比如做商贩、加工商、或者猎人的,就会把现成的地租给劳力多的人家。


吉姆是个粮农,主要种植小麦以及土豆(其实是口感类似但颜色是紫色的作物,只是谢里心里如此翻译),家里上报的有八亩地,还有一大片不计算的荒地随他们开垦,不过由于人手不足,所以大部分荒地仍旧是荒地。


作为粮农家的孩子,谢里平时倒不至于饿肚子。家里养鸡还养牛,院里每个季节轮换着种不同的种蔬菜,也算是自给自足。


一年到头主食完备,不过没有像酪农、屠户、或者猎人家的孩子那么容易接触到肉类,因此谢里从出生到现在都有些瘦。而肉滚滚的艾米妈妈总暗暗为谢里的瘦小感到担心。


吉姆和艾米生育过五个孩子,都是男孩。现在还活着的只有二十岁的老大贾斯汀和最小的谢里,其他的孩子都幼年夭折了。


村子里其他家庭也差不多都这样。小孩子很容易就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死掉,尤其是男孩子,所以不养到两岁左右,大家都不会给他们起名字,这样也就不会念着他们的名字伤心了。谢里在两年前得到自己的名字,总算是摆脱了“麦农吉姆家的老幺”这个称呼。


大哥十五岁就被领主大人征去当农兵了。说是农兵,但据说实际上是矿工。事实上,这个镇每户人家都得抽一个男丁去做领主的农兵,役期三年。后来因为大哥孔武有力,被领主的骑士看重,去做了骑士大人的徒弟,还得到了骑士大人的赐名“贾斯汀”(以前大哥就叫吉米)。


现在,大哥拿到的薪资就可以供养他们全家了,所以最近几年,老吉姆把以前欠的各种借债都清还了。


因为大哥的这个事迹,村里的人当农兵的热情更甚了,谁都想着什么时候自家的男人也被骑士大人看中,当个骑士学徒,这样一家的生计也都不用愁了。甚至更有一些人给自家男孩起名贾斯汀,沾沾这个名字的福气。


谢里出生的时候,大哥已经去当兵了,所以谢里一直没有见过大哥。但是比大哥小的一个哥哥是见过的。谢里被这个小哥哥抱过。大前年冬天,小哥哥生病死掉了。


尽管孩子难活,身在农家的谢里也没有得到特别多的优待。因为刚出生的时候家里还有欠债,还在襁褓的时候他就在艾米的背上每天一起摸黑探早地打牧草,喂鸡,收粪便,做饭,然后又下地等等……小脸在艾米粗糙的衣服上擦呀擦呀,变得越来越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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